中新网武汉12月31日消息: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原武汉江汉区工商局局长郑文珊因受贿、贪污 、挪用公款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原武汉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副局长桑大弧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湖北日报》报道,郑文珊受贿、贪污、挪用公款金额共886万余元,其中受贿金额达666万余元。郑在纪检 监察机关审查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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