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12月31日起,河南省又有40个县(市)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省计委于日前就此事举行了新闻通气会。
长期以来,农村用电价格高于城市电价,农民电费负担较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为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计委在总结2000年首批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 第二批实施方案,并报经国家计委批准,定于从今年12月31日起在40个县(市)实施。
第二批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40个县(市)分别是:汤阴县、安阳县、林州市、陕县、灵宝市、渑池县、郾城县、舞阳县、临颍县、许昌县、鄢陵县、长葛市、禹州市、襄城县、内乡县、息县、潢川县、偃师市、伊川县、西平县、遂平县、淇县、浚县、获嘉县、辉县市、卫辉市、新乡县、长垣县、原阳县、封丘县、延津县、汝州市、宝丰县、郏县、叶县,以及濮阳市的濮阳县、范县、台前县、清丰县、南乐县。
第二批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的水平,除濮阳市的5个县仍安排在0.68元/千瓦时外,其余35个县(市)安排在0.56元/千瓦时,非居民生活、商业电价适当提高,非普通工业电价提高0.02元/千瓦时,大工业和化肥电价提高0.01元/千瓦时,农村工副业和农业生产电价仍按原规定执行。
据省计委主管价格工作的负责同志介绍,第二批实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工作,可使农村生活用电电价平均降低0.067元/千瓦时,年减轻农民负担8500多万元。与此同时,此项工作还可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生活水平,有效启动农村市场。(记者 李 煊)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