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戎明昌、通讯员纪晓峰、陈立雄)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召
开警务督察个案见面会,会上通报:广州某小报12月15日刊登的题为《
“警员”醉酒大闹岛内价》的报道失实,所谓的“警员”只是一社会人员,
该文所写的“一路拉警报”与“拔手铐时露出手枪”的行为纯属子虚乌有。
12月15日,广州某小报刊登了一篇《“警员”醉酒大闹岛内价》的
报道称:12月9日 晚8时40分,在广州市海珠区下渡路“岛内价”门前
,一个“警员”违章醉酒驾车,一路开车猛拉警报,在“岛内价”停下来后
满嘴酒气动手打人,还拿出警员证及手铐威胁路人,拔手铐时露出手枪云云
。此文见报后,广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部门依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实施办
法》的有关规定,对赤岗街派出所处置该宗酒后滋事治安案件的作为情况作
了深入细致的调查。
警方披露事件的基本情况:12月9日晚8时40分左右,一辆车牌为
粤AP4043的黑色“沃尔沃”牌小轿车行驶至下渡路“岛内价”门前时
,与另一辆小轿车差点相撞,双方司机发生争执。其间“岛内价”防损员宋
某上前进行劝阻,满身酒气的“沃尔沃”车司机冯某就迁怒于宋某,与其发
生争执,并踢了两脚,引来群众围观起哄。在现场附近的海珠区公安分局巡
警大队五中队民警闻讯迅速赶到现场,将当事双方带回巡警五中队,随后赤
岗街派出所值班民警也赶到巡警五中队,了解情况后,将有关当事人带回派
出所处理。
广州警方负责人就五个焦点问题作了详细说明:
一、关于闹事者的身份问题。现已查明,12月9日晚醉酒驾车在海珠
区下渡路“岛内价”门前闹事者为冯某,男,29岁,广州市人,原广州市
金穗实业有限公司聘用的司机,今年6月聘用期满被解雇。事发当晚冯某在
现场曾出示一绿色证件并声称自己是警察,该证件为武警工作证,并非公安
机关的人民警察证,冯的行为属非法持有和使用武警工作证。冯某已被公安
机关予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二、关于闹事者“一路开车猛拉警报”问题。据冯某称,当晚他的车上
没有警报器、警灯,不存在拉响警报器。“岛内价”商场防损员宋某反映,
在现场他只听到远处有警笛声,但当该粤AP4043“沃尔沃”轿车停下
来后没有听到鸣警笛。
三、关于闹事者“满嘴酒气动手打人”问题。冯某承认,12月9日晚
他与朋友吃完饭后,本想驾车回赤岗住处,后因喝了1斤多白酒醉酒,以致
将车错开到下渡路“岛内价"路段。宋某反映,当晚“沃尔沃”轿车上的司
机是喝了酒。巡警五中队和赤岗街派出所民警则反映,在巡警五中队准备将
闹事者冯某带往派出所时,因冯某醉酒太深,无法行走,只能将其抱上警车
。致于打人的问题,冯某称自己记不清楚。防损员宋某则称,当晚确被闹事
者冯某踢了两脚。
四、关于闹事者“拔手铐时露出手枪”问题。据宋某反映,当晚“沃尔
沃”车上有一名男子拿了一个绿色的证称是警察,并做了一个用手摸腰间的
动作,像要拿什么东西,但当时没有拿出什么物件,只看见该男子腰间有白
色圆形物体,但该男子并没有说过“谁敢动就铐谁”的话。当晚前往处警的
海珠区分局巡警五中队民警和赤岗街派出所民警,对闹事者进行现场盘查时
,没发现其有携带枪支警械。
五、关于大闹“岛内价”问题。宋某与冯某发生争执的全过程只是在下
渡路“岛内价”门前的路面上,根本就没有进入岛内价商场,不存在大闹“
岛内价”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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