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厦门经济特区20年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作为法制环境新军的厦门仲裁,以其高效优质的服务,为市场经济主体之间解决纠纷提供了全新的机制。厦门仲裁委员会自1996年1月成立以来,已经先后受理国内、涉外各类经济、民事纠纷1100余件,标的总额近20亿元人民币,受案数量和标的额均位居全国160家仲裁机构的前列。
1995年底,厦门市作为市场经济发育比较完善的发达地区和区域中心城市,率先组建 成立了仲裁委员会。经过6年多的发展,目前,厦门仲裁委员会拥有仲裁员132人,其中本市101人,福建省内其他地区18人,另有13人分别来自北京、香港和台湾等地,仲裁员队伍呈现“高素质、多层次、分布广”的特点,已经能够基本满足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要求。
厦门仲裁委员会视仲裁的质量与效率为生命,一方面加强仲裁制度建设,完善仲裁工作机制,另一方面,积极探索,逐步摸索出一套较完整的仲裁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仲裁委员会还积极开展新领域仲裁工作的探索,相继与立法、司法部门共同组织房地产实务研讨、WTO与中国仲裁、厦门仲裁实务研讨等活动,对外资、外贸、合作经营、建筑安装、房地产纠纷解决实务过程中碰到的新问题,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讨和交流。厦门仲裁还借鉴吸收海外仲裁成功做法,积极探索涉台仲裁的相关问题。
随着特区对外交往日益密切,外向型经济格局已经初步形成,厦门仲裁朝着仲裁国际化方向不断迈进,先后与美国仲裁协会、巴黎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英国皇家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澳大利亚仲裁调解员协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国际著名仲裁机构建立了联系和广泛的合作关系。通过与他们分享资料,人员交流,极大地拓宽了国际视野。近年来厦门仲裁受理的各类涉外案件在受案总数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涉外仲裁实践,加快了厦门仲裁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提升了厦门的国际形象。随着仲裁观念的深入和仲裁业务的拓展,厦门仲裁作为纠纷的解决机制,已经充分融入特区经济生活,展现了强劲的生命力。目前,仲裁委员会每年的案件受理量都以两位数的比率快速增长,仲裁裁决的两率(快速结案率和自动履行率)不断提高,绝大部分的仲裁案件均能保证在4个月内审结,已裁案件自动履行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裁决绝大部分得到法院的支持,仲裁裁决的质量得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如今,完善的仲裁机制不仅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而且得到了海外投资者的高度评价,不少海外投资者都把厦门具备完善的仲裁机制作为投资厦门的参考因素之一。市委书记洪永世同志曾高度评价厦门仲裁是经济特区投资环境的重要保证,仲裁是特区投资环境中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本报记者周迎春)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