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记者周方)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近日宣布,今年9月启动的“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青海省政府已明令禁止在源头区放牧,以防止这个地区水土流失状态进一步加剧。
据了解,长江水利委员会已经批准了青海省水利厅制定的《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并下拨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第一阶段的工作。
与此同时,长江源头区各级政府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配合工程的实施。各地成立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配备了执法人员,彻底改变了以往长江源头区既无水土保持监督机构,又无水土保持监督人员的历史。
长江源头区地处中国西部,现有水土流失面积48900平方公里,占源头区总面积的36.61%,是中国水土流失类型最为集中、生态系统最为脆弱的地区之一。
“长江源头区水土保持预防保护工程”实施范围159700平方公里,工程建设期为2001至2006年。主要内容包括:水土保持宣传、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体系建设、人为水土流失调查、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流失治理执法和生态自然修复试点建设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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