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月1日消息: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在劳动改造期间暴力劫持人质企图脱逃并伤害狱警的死缓罪 犯王树民,于2001年12月30日被执行死刑。
30岁的王树民,2000年4月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0年7月进入河南省第一监狱狱改 造。2001年6月6日上午,该犯在劳动现场突然手持剪刀,将正在检查服装质量的女技术员劫持,企图脱逃。
法制日报的报道说,值班民警王红松临危不惧,与王犯展开殊死搏斗。在搏斗中,王犯用剪刀在王红松的胸部、腹部 、手部及女技术员的后背乱刺,但王红松奋力夺下王犯手中的剪刀,与在场的其他人员一起迅速将罪犯制服,成功解救了人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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