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陆处)为进一步搞活农产品流通,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交通厅文件,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辟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
省农委、省交通厅的《关于开辟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的意见》要求农业、交通和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大局,各司其职,确保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意见》对开辟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作出了具体规定。一是首批开通运销绿色通道的农产品品种为本省生产的瓜果(指梨、苹果和西瓜)和大宗新鲜蔬菜。梨、苹果运销绿色通道开通时间为当年8月至次年3月;西瓜为当年7月至9月;大宗新鲜蔬菜出现卖难时开通运销绿色通道。对在绿色通道开通时间内整车运输上述农产品的省内外车辆,凭植物检疫证、货物销售发票和运单,在全省开放式公路(高速公路除外)免征过路、过桥、过渡和过隧道费。二是对安徽省太阳禽业有限公司等首批10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的鲜活农产品开辟运销绿色通道。省农委、省交通厅在测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基础上,向龙头企业颁发一定数量的绿色通行证。龙头企业在运输本企业生产、经营的鲜活农产品时,凭绿色通行证,在全省开放式公路(高速公路、开放式公路经营性收费站点除外)免征过路、过桥、过渡和过隧道费。绿色通行证使用管理办法,由省农委和省交通厅另行制定。
《意见》指出,对运输已开通绿色通道的鲜活农产品装载吨位不足车辆核定吨位的80%或车证不符、货证不符的车辆,收费站有权不予免费通行。对不按规定使用绿色通行证的车辆,收费站也有权不予免费通行;对其中严重违规、情节恶劣的,可报请发证机关吊销其绿色通行证。《意见》要求,农业和交通部门要把开辟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搞好为农服务的一件实事来抓,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取信于民。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