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讯(记者王宁江) 在18岁的刘勇记忆里,撬邮箱偷剪下邮票最值钱的一张面值是1.5元,至于图案则记不清了。今天上午,北京首例侵犯通信自由案在通州区人民法院宣判,刘勇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从去年开始,刘勇有了新爱好:集邮。开始他花300多块钱,从邮市上买了100多张邮票。但由于刚工作不久,每月才挣400元钱,花钱集邮似乎负担“太重”了,刘勇觉得最“方 便”的方式是撬邮箱。从去年6月15日到10月7日间,刘勇一共18次带着改锥到通州区宋庄镇邮政局院外,撬开邮箱,窃得邮箱内的信件300多封。刘勇“只要邮票不要信”,把邮票剪下攒起来,信件或是在家里烧掉或是扔到别人家院子里。刘勇说,第一次撬还有些害怕,后来就“习惯”了。9月份干得最多,通常都是在晚上八九点钟。最后一次撬邮箱时他被蹲候多时的宋庄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通州法院今天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审理了此案。只有初中文化的刘勇承认自己只知道撬邮箱剪人邮票“不对”,但直到今天才知道是犯罪。刘勇的父母并不知儿子的“爱好”,直到他被抓那天才知道他“集邮”。根据刑法,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最高刑期是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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