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1月4日电记者赵鹏报道:2001年的最后一天,原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所长何连金和原厦门国旅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王伟泽两只巨贪,分别因侵吞公款和受贿,受到了法律严惩。
从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间,何连金利用所长的职便,虚列支出,先后8次套取公款27万余元,存入私立的“小金库”中,自己从中分得42640元。同时,为帮助王炳祥获得承包 省水产养殖所一大楼工程的承包权,何连金要分管工程的副所长给予关照,并为该工程的预付款、验收和结算等提供方便。王接到工程后,从1999年7月至2001年1月,先后7次送给何炳祥“感谢费”2.9万元。该犯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处2年6个月徒刑,缓刑3年。原厦门国旅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王伟泽因触犯贪污、挪用公款及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判20年徒刑,并没收财产6万元。
据悉,1992年至1993年间,王伟泽负责国旅中山商场的装修,原本装修款才花30万元,却要求承包人开具40万元的发票,多出的10万装入自己的腰包。在1993年4月间,王又利用卖货的机会,侵吞公款15万元,其中5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另10万元给妹妹清偿债务。1996年6、7月间,王的妹妹又向王伟泽借钱,他竟挪出100万元公款,给妹妹经营的公司使用,导致其中的57万元及利息至今无法归还。
另外,1994年11月,王伟泽与他人勾结,从广东进了一批家电视听产品,却谎称由国旅公司批发给大丰商厦,将其中的差价瓜分,王分得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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