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4日讯 记者单向前报道:记者在此间召开的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获悉,2002年,我国在继续推进人事制度和体制创新的过程中,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员制度。
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制度。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出台《党政机关竞争上岗 工作暂行规定》,做好竞争上岗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提高竞争上岗考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在坚持凡进必考原则的基础上,扩大公务员的选拔录用视野,进一步打破身份、地域限制,扩大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比例,吸收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对按规定到农村一线锻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充实到县乡公务员队伍;对财税、金融、信息技术等部门特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也可以优先面向我海外学子择优聘用。
三是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和推行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试用期制、部分职务聘任制、诫免谈话制和离岗培训制等制度。
四是规范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推行分类分级考核;完善考核结果与任用、培训、晋级增资、年终奖金等紧密挂钩的有效做法。
五是研究建立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不同类别职位的工作特点和条件要求,探索实行分类管理的新路子。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为突破口,以建立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为重点,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行聘用制为核心,突出抓好科学设置岗位、严格聘用程序、依法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规范聘用操作程序,把推行聘用制与岗位管理结合起来,切实转变用人机制。要研究制定未聘人员培训、转岗、重新上岗的具体办法,妥善安置、管理未聘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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