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杨迎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近日通过《关于推广和使用普通话的决定》,这是汕头市第一次以人大立法的形式推广普通话,是汕头重塑形象、改善投资环境、团结吸纳各类人才的一项力举。
据悉,此《决定》也是国内首个关于推广使用普通话的由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性决定。
依据《决定》,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公共服务行业窗口单位为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重点,要建立用普通话接电话、接待来访、工作交谈、会议发言等制度,在公务活动中全面使用普通话。要将使用普通话水平作为考核国家工作人员的内容之一,对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教师等应按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进行测试,确定等级,逐步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的,经培训合格后方予录用;违反规定不使用普通话的,由其所在单位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
广播电视教育节目和面向少年儿童的节目必须全部使用普通话播音,学校应把推广普通话与日常教学结合起来,使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交通、邮政、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应把使用普通话列入岗位培训内容,鼓励、支持员工学习、使用普通话。《决定》还将每年9月的第三周定为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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