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隔两年,我都要回一趟贫穷的安徽农村,去探望我那年迈的双亲。不能说家乡没有进步,但家乡基本上还是“星星,还是那颗星星;月亮,还是那颗月亮”。感触最深、心灵刺激最大的还是教育。前年回家,我们乡的中小学教师已有九个月没发工资;村里的初中,在初一年级还可招收两个班,到了初三,最多只剩下一个班。流失的学生,不是固守在贫穷的土地上,帮父母务农,就是随大人流落到外地,在某些城市人的白眼中打工。这几年,有关“童工”问题的报道日趋增多,“童工”问题日益严重。
“童工”问题首先是经济问题。中国广大贫穷的农村,是一个巨大的人口繁衍地。“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已成为一个怪圈,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巨大障碍。每年几百元的学费对大多数城里人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到了他们那儿却成了天文数字。上不起学的孩子们的出路,只能是务农或外出打工。
各级政府的失职是产生“童工”的最主要的原因。我国义务教育的时间是九年。所谓义务教育,实质就是免费教育,即各级政府无偿为中小学教育提供经费。而现在义务教育单方面地变成了家长的“义务”。据统计,90年代以来,我国因教育资源不足,每年都有众多小学生不能进入中学。也许有人说,中国人口太多,目前还没有能力实现义务教育。这种说法,不是无知,就是别有用心。19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每年因腐败造成的损失约在9875亿—12570亿之间(《生活文摘报》2001年2月16日),这一消息在去年公布以来,各报刊广为转载,国人尽知。我们只要能挽回腐败造成损失的10%,就可以解决所有中小学生的学费,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童工”的来源。但从目前来看,还看不出这一问题有解决的希望。国家曾明确表示,到2000年,教育投入要占到GDP的4%,现在2001年已经过去,教育投入还是不足GDP的3%(即使教育投入占到GDP的4%,也仅仅相当于发展中国家的中下水平)。
企业主的利欲熏心、国家对雇“童工”者管理不严,打击不力,这是产生“童工”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商人永远以获取最大利润为目的,这一点,在商品社会中不会改变。“童工”好管理,工资低,容易欺骗,这就决定了有些不法商人喜欢雇佣“童工”。恶劣的生活条件,高强度的劳动,任意延长的劳动时间,微弱的自我保护能力,决定了雇佣“童工”的企业隔三差五地出事。而国家有关部门的失职,助长了不法企业主的气焰。
“童工”是文明社会的一块毒瘤,是文明社会的耻辱。“童工”也是我们的孩子,是我们的公民,让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我们成人的职责,是社会和政府的责任。只要有一个孩子还在从事非人的劳动,就是我们的失职。
救救孩子!
订短信头条新闻天下大事尽在掌握!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