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6日讯 从山东省律师管理处获悉,《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试行)》近日公布,并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新标准规定,律师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每件收费500至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以下的,收费不高于1000元,1万元以上的按比例分段收费;办理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收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办理仲裁案件参照民事案件收费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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