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日,接到上级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考试的紧急通知,我立即与基层各学校联系考试事宜。有两所学校只有值班人员,其余同志都放假休息了。我奇怪了:不是将12月29日、30日的双休调到2002年1月2日、3日放假吗?值班人员解释说:这样放假太不合理,上10天班,放3天假,再上1天班,再放两天假,是放假还是折腾?
我把情况向领导一汇报,领导也深表同情,并说:“不仅有些学校正常双休,元旦放 1天假,还有学校干脆1~5号放假,否则住宿生没法安排。”我与同事、家人谈起元旦放假,他们也无一例外地说:除了专家,没有人这样安排元旦放假的!
我仔细翻看了日历。原来,安排的假日是将29日、30日的双休与法定元旦假合并,后面的5日、6日正常双休。站在机关、学校、工厂等单位的角度看,这确实不利于工作安排:假后与假前之间只上1天班,一切工作刚开个头,又到了结束;工厂的大炉刚开热,又得撤下;学校的住宿生刚跑到学校,晚上又得赶回去;食堂的大炉子好不容易起伙,烧了三餐又得熄火。百姓喜欢把放假比作吃饭,那么这几天假的安排,就如同一个人先饿10天,然后进餐,稍事停顿,再进餐———怎么看都像是病号吃饭,不正常啊!
要是让我来选,只会在3种方案中选择:一是按部就班,该什么时候放假就放;二是将29日的假移到31日放;三是前面不动,后面放他个1~5日。千选万选,就是选不到现在这样的放假安排。
相信放假安排经过了专家们的论证,但我们这些处在基层的百姓看不懂。2002年的法定假日早就作了安排,可开头这个节日的安排就让人闹心,以致各地各自为战,这是上面的不察,还是基层的擅自?
在每次公开的放假安排中,上面的口吻都是不容商量的。其实,假日是百姓的假日,尤其是现在都属带薪休假后,各个单位都会从自身的工作和经济利益角度考虑,作出最佳安排。休不休自有《劳动法》作保障,怎么休,该是单位内部的事,不宜强求。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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