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收到了来自新乡市纪委、封丘县纪委的几份文件,两级纪检部门对本报11月27日一版报道的孙树、李显芳夫妇为孙母大办丧事一事做出反应。
新乡市纪委调查组去年12月8日形成的调查报告称,由新乡市纪委、封丘县纪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共调查取证216人次,现查明:
在孙树任副局长的封丘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周献民和局班子其他4名成员分乘3辆汽车到孙树家吊唁,局办公室主任通知局机关科室及二级机构附礼悼念。其后,建设局系统共有房屋开发公司、房产管理所等单位以公司、所名义送礼,并用公车9辆。11月26日,建设局机关23人参加吊唁。
在李显芳任经理的封丘县自来水公司,11月26日领导班子及职工共60多人分乘4辆汽车前去吊唁。其他单位的23名领导、工作人员参与吊唁。孙树、李显芳夫妇共收受礼金10260元。
处理意见认为,孙树、李显芳夫妇所犯错误一是主动打电话给单位司机,让公车为其办丧事活动;二是动用警车为其母火化开路,违反警车管理规定;三是未能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道制度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四是孙树、李显芳对本单位职工统一为其送礼没有拒收。以上情况,责成孙树、李显芳写出书面检查,并由县纪委对孙树、李显芳实行诫勉谈话,所收单位职工礼金10260元上交县纪委处理。
封丘县纪委也在去年年底发出了对孙、李夫妇的批评通报和处理意见。(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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