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陈新蕊、杨洪权) 结婚不让单位知道,自己找个熟人开的公司把证明开了;失业在家想结婚却找不到单位开证明,居委会因为不熟悉个人情况拒开证明,耽误了原定的结婚时间,这些麻烦和周折在不久之后将不复存在了。出于对现在出示的各种单位证明难以鉴别真伪,及缺乏相关的约束处罚条例,国家民政部门正在酝酿取消单位、居委出示婚姻状况证明的现有方式,代之以简便和自律要求极高的结婚双方宣誓声明方式。
居委没调查随便开了证明
一位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女孩告诉记者,因为自己的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中心不能开具婚姻介绍证明,为此女孩子要先把档案转到某街道,然后才能开出证明结婚,这个过程花了大概一个多月,她说,其实那个居委也没怎么调查我的情况,很随便就开了证明,既然如此,干吗还要人费这么长时间转关系呢?
听说将来可能宣誓就能结婚,正在填婚姻登记申请表的李先生觉得很方便,他说,为了找居委开证明,自己跑了三四趟,不是没人就是太忙,好在摆酒席的日期定得晚,否则很可能喜酒喝了结婚证还没拿到呢。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黄淑美对单位出证明的制度很有感触,她说,我们单位有人结婚时来找我签名,我就觉得很滑稽。因为结婚是他们两个人的事,他们两人同意就行了,所以我从来不签“同意”两字,我“同意”算什么?所以我只写自己的名字。签名只是以此来证明要结婚的人的婚姻状况、年龄是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条件的。其实,只要结婚的当事人提供有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是否真实和符合婚姻法规定即可,没必要再多单位一层证明。
没有失业证结婚证也办不成
一位自称“兰”的小姐曾向广东妇女网投诉说:“我是1997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某一国有企业,签了5年合同(到2002年7月)。1998年,因不能胜任厂里所安排的工作,经双方协商后,以‘辞退’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上月,到居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时,却被要求出示失业证。无奈,只能到街道办理失业证,却因‘非广州市生源大中专生,合同期内不能流动’拒绝办理。后又请假奔波几天,仍然毫无收获(无法办理失业证)。合同已解除,何来的‘合同期内’?何况那个企业现已倒闭。再者,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为何非得失业证呢?两者有何关系?这下可好,不但浪费时间,结婚证也无法办理。”
有一位女工到省妇联投诉,原来她所在单位录用她时要求其签订合同,规定在该单位工作期间不准结婚。这位拿不到单位证明的女工已28岁,她只好偷偷地以待业青年的名义到居委会开了证明,才去登记结了婚。
浑水摸鱼重婚者可能增多
据广州日报报道,(记者陈新蕊、杨洪权)没有了单位证明的约束,结婚的风险是不是由此增大了呢,为此记者昨日采访了民政部门和部分市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的谢处长介绍,正在酝酿的改革完全是为了适应目前社会的发展和婚姻状况的变化。按现有的《婚姻登记办法》,由单位或居委出示证明的出证制度在国内已经执行了几十年,几万人的国有企业是单位,三个人的小公司也是单位,使得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可靠性降低。
广州市婚姻登记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过去登记员查看单位出示证明,都以中间带五角星的公章为准,因为这些章是广州市编制委员会承认的公章,但是随着各种各样企业单位的出现,国有、私营、集体、挂靠、外资、个体各类公司林林总总,印章式样也开始五花八门,有圆的、扁的、方的、三角的,越来越难以确认这些单位、部门印章的真伪和效力。
在采访中,也有市民对目前国人的素质,是否已经达到可以自律的程度表示怀疑。广州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信访工作的秦可珍科长说:如果取消单位证明,对结婚者的约束力就没有那么好了。青年人肯定很愿意这样,他们会觉得没有单位来管很轻松,但是我们这些年龄稍大些的就觉得取消单位证明不妥。
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的一些同志也对可能很快实施的取消单位证明制度表示担忧,东山区婚姻登记处的刘大姐说,如果相应的核实、管理机制不跟上,可能一些心怀不轨人士会趁机违法。而每个人在结婚宣誓时是否意识到誓言的分量也还是个未知数。有关人士担心,今后不用单位出具证明,这些趁机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浑水摸鱼的重婚者有可能增多。
结婚:宣誓为证
据广州日报报道, (记者陈新蕊、杨洪权通讯员罗瑞群)据介绍,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讨论过程中,出现了许多解决目前困境的方法,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以结婚双方婚姻宣誓为证的形式,证明自己的未婚状况并承担法律责任。据悉,修改后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草案将在春节过后提交全国人大通过,最快将在年内实行。
最快将在年内实行
婚姻宣誓声明参照了国外的类似做法,即以声明自己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方式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结婚、离婚都是个人的民事行为,有什么后果由当事人负责,违反法律的根据法律来制裁。
记者在广州市涉外婚姻登记处看到了一份加拿大籍人士提供的单身证明书,首先声明自己的公民资格、生日、何时与何人离婚、单身时间日期、声明以此单身证明为证、请求批准与何人结婚。最后本人签名,公证人员签名。
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谢处长介绍,将来的婚姻宣誓证明有可能参照这种形式,同时除了公证人员公证,也可以请两位亲朋好友作证,签名及留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如果出现重婚欺骗行为,则追究本人和证人的责任。记者采访了一些准备结婚的人,问及有关撤销单位证明的情况时,不少人都表示欢迎。
减轻额外经济负担
据国家民政部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当事人结婚必须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从法规上看,单位或村、居委会出证界定不清,当事人可以持单位的证明,也可以持村、居委会的婚姻状况证明办理结婚登记,都不违反有关法律和规定。此外,一些村、居民申请婚姻登记,想村、居委要求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时,村(居)委会要当事人先缴纳3000元~5000元计生保证金,以及“外嫁女”户口迁移押金,才给予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给婚姻当事人造成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国家民政部门正在酝酿取消单位、居委出示婚姻状况证明的现有方式,代之以简便和自律要求极高的结婚双方宣誓声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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