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世纪第一年的岁末,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磨市法庭收到覃晓梅从广东省深圳市寄来的离婚诉状后,当即审查立案,并随后给覃晓梅寄送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传票。打工女远在千里,一封书信就免除了其来往奔波立案之苦,这是磨市法庭方便在外打工者立案诉讼的新举措。
近年来,磨市镇外出打工人员愈来愈多,而打工者时有发生的各种官司却使他们长途 辗转、苦不堪言。按法庭惯例,打工者起诉首先要到法庭递交起诉状,预交诉讼费后,方可登记立案。然后领取传票,开庭审理,最后送达裁判文书。这样繁复的法律程序却让打工者为诉所累,劳民伤财,打工者往往对打官司望而却步。
为了方便诉讼,给打工者减轻诉累,磨市法庭张贴公告,决定从2001年12月1日起开展“邮政立案”服务,即打工者可以通过邮寄诉状方式立案诉讼,可以缓交诉讼费。法庭收到诉状后,如符合立案条件,即寄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如不符合立案条件,则寄送不予受理通知书。打工者只须开庭审理时往返回家一趟,最后法庭将裁判文书寄送给打工者。
此举出台十多天,磨市法庭已受理4件通过邮寄诉状立案的离婚和债务案件。
(曾繁星 覃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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