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晓杰 通讯员刘虹】持凶器以殴打威胁为手段专门抢劫出租司机的6人抢劫、盗窃团伙,在短短3个月内疯狂抢劫作案5起、盗窃2起,在大港区出租司机业内一度引起了恐慌。由于其中1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昨天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起诉事实表明,2001年3月8日,被告人李强、赵明、刘力骗乘董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至大港共官港街油建二公司附近,持刀对董某进行威胁并予以捆绑,而后抢走现金100元、诺 基亚6110手机一部,不但如此贪婪的李强等人最后还将董某的出租车抢走,共计价值人民币49217元。
2001年1月16日,被告人齐可、李强骗租魏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至大港区官港街油建二公司附近,二被告人对司机魏某进行威胁,并将其捆绑后抢走了夏利出租车一部,价值人民币8800元。
2001年1月9日,被告人李强、赵明、宁立等5人,骗租杨某驾驶的红色夏利出租车行至大港区滨海驾校北侧时,几名被告人采取持刀威胁并殴打的手段抢走杨某随身携带的现金980元以及宝石戒指一枚,共计价值人民币1402元。
2000年12月26日,被告人金风等人骗租李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到大港区官港街油建金属结构厂东侧,持刀将司机李某捅伤后抢走夏利出租车一部,价值人民币49600元。
2000年12月20日被告人齐可等人骗租郭某驾驶的夏利出租车至大港区官港街油建金属结构厂东侧,以持刀威胁并用胶带绑住其双手,蒙住其眼、嘴的手段抢走了现金240元、西门子手机一部、白金项链一条,共计价值人民币2374元。
公诉人认为,几名被告人目无国法,分别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以触犯了刑法构成抢劫罪。据悉,二中院将择日对此案继续审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楼,盗窃该店内货架上的电吹风机、电饭煲、地毯等数十种商品,价值人民币1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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