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在线消息 为便于公民了解人大常委会行使权力的情况,日前召开的宿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民旁听办法》。
此办法规定,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公民,申请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介绍信于会议召开3日前,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登记,或会议召开5日前将申请及上述证件函告登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申请
这一办法的出台,深受广大公民欢迎。大家普遍反映,这样有利于提高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一种好形式。(王鸿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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