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颁布的禁止13种价格欺诈行为已从1月1日起实行。尽管实行前后,不论是媒体还是消费者都投入了极大的关注,但昨天,记者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逛了一次街,前后却身陷6项价格欺诈漩涡中。“狂折无标价”、“全市最低价”、“部分不接受抵用券”等扑面而来。据权威部门分析,有不少涉嫌价格欺诈的“漩涡”都是商家精心策划的擦边球。
价格欺诈第1招:
用意大利品牌诱你进门,一旦被识穿便用“香港经销”来抬高身价。类似“意大利品牌、香港经销、上海生产”这样的欺诈行为,大多集中在一些知名度颇高的国际品牌上,如华伦天奴、POLO等。此时最最要留意的,应该是尾随在华伦天奴、POLO等品牌小圆点后缀加的品牌。
依据条文: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价格欺诈第2招:
在一场名为招待贵宾的特卖会上,最诱惑的莫过于“最低一折起”了。其实商场内真正打“一折”的商品种类,相比上万件的商品总量微乎其微。就连事先确凿某品牌的6折酬宾活动,也最终以关门大吉告终。
依据条文: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价格欺诈第3招:
全毛西服全市最低价298元……类似的“全市最低价”实在让人心动。刚走进一家大卖场,记者就接到了一份卖场内部的广告宣传单,每一页上都在醒目位置突出了“最低价”、“心动价”、“出厂价”等诱人的字眼,一律采用上了夸张的图形和硕大的数字来冲击人们的视觉。
依据条文: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
价格欺诈第4招:
某商厦,一则“300送置妆大红包”的承诺颇让人迷惑。为打探“置妆大红包”究竟为何物,记者问了营业员,营业员推给了保安,保安又让记者去服务台。兜了一圈,答案仍是一头雾水。
依据条文: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价格欺诈第5招:
“买200送30”、“满300送80”,推出类似营销的商厦大多以抵用券、代用金替代。其实想把这些抵用券、代用金用出去实在是不容易,看得中的商品不能用抵用券,有不少柜台只是含含糊糊地标着“部分商品接受抵用券”。
依据条文: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价格欺诈第6招:
商厦8楼在电梯入口处就贴出了“买满100元就能得到一次数码照相的服务”,且标价服务价值20元。说穿了就是用一个摄像头将你的面孔呈现在电脑显示屏上,在发型库里挑选到如意的发型,两者嫁接一下,打印出来一次价值20元的数码照相服务也就大功告成了。据业内人士估算,这样的服务成本只有几元,数码照相的名称也是有待考证。
依据条文: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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