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费比例提高至7%●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参保●缴费基数须经个人确认
本报杭州1月8日讯(记者吴雅茗通讯员李平)企业职工的个人缴费比例将由现在的6%提高到7%;建立健全缴费基数个人确认制;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调查制度……笔者从今天召开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今年在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方面将有一系列新动作。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表示,我省今年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要增加25万人,使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10万人。20个左右经济较发达的县(市)要做到所有企业和从业人员养老 保险“全覆盖”;一般县(市)要扩大到所有企业,从业人员逐步纳入;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要在保面基础上积极推进扩面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全省贯彻执行《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
在基金征缴方面,将建立健全缴费基数个人确认制。企业扣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前,缴费基数必须经职工本人确认,以防出现企业擅自降报基数的现象;在基金监管方面,要建立离退休人员生存调查制度。即在全省全面推广指纹识别系统,堵塞漏洞,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养老金问题。
争取为近1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台《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切实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人员流动的问题,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养老保险和待遇衔接政策,促进人员顺利流动。
据了解,去年我省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收入保持双增长的势头,其中基金增长率位居全国第二。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吕祖善与各地代表座谈时指出,我省要加强劳动保障组织建设,在更大的范围内保障职工的权益,全面开创劳动保障事业的新局面,以适应入世后经济环境的变化,为我省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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