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李煦 牛爱民) 持械入室抢劫、打死多名保安人员、强奸被抢妇女……22名流窜来京的河南籍农民结伙在北京犯下一系列令人发指的罪行。
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22名抢劫犯进行了严惩。其中,6名罪犯被判处死刑,1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3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的被判处15年至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了解,这22名罪犯绝大多数是河南省新县和光山县农民。他们流窜来京后,结成两伙所谓的“河南帮”,持械大肆在北京市和河北省进行抢劫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其中河南省新县农民徐绪荣、徐勇、胡祥等11人,在2000年4月至6月两个月间,先后在北京市房山区、朝阳区、海淀区抢劫作案8起,抢劫财物总价值人民币10万余元。另外,徐勇还将1名被抢妇女强奸。
河南省光山县农民刘加纪、梅永胜、沈立武等11人结伙于1998年12月至1999年5月间,先后在北京市丰台区、海淀区、朝阳区、昌平区、通州区、河北省正定县等地,持菜刀、木棍、匕首等凶器大肆抢劫9起,对被抢人进行威胁、捆绑和殴打,抢劫现金人民币25万余元以及无线移动电话机、金项链、金耳环以及活鸡、衬衫等物品,并在抢劫中致3人死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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