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记者在市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法院将探索执行收费制度,当事人申请执行或申请恢复执行的,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预交执行费,待执行完毕后再予以收取,同时实行悬赏举报制度。
据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秦正安讲,今年将探索执行收费制度的改革,对当事人申请执行或申请恢复执行的,原则上不要求申请人预交执行费,待执行完毕后再予收取。
据市高级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法院的办案经费不到位,再加上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逃避执行,导致有时候即使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也不一定就能执行成功,这些都是目前法院收取执行费的主要原因。今年北京法院实行取消预交执行费,便是法院作出的一种积极努力,而法院努力的最终目标是取消收取执行费。此外,法院去年在执行方式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出悬赏举报等新的执行方法,成功执结了一批案件,这一方式今年将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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