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皖组监)日前,怀远县纪委作出决定,对干扰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当事人给予了纪律处分,其中两人被开除党籍,一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01年12月14日,在该县徐圩乡第四次党代会召开前夕,徐圩乡聘用人员尚旭、副乡长褚作风为达到使非候选人尚旭当选乡党委委员的目的,宴请乡党委委员、统战部长王某某和黄元、高庙、王台、周尚等村党支部书记。饭后,尚、褚、王3人乘坐汽车先后到韩湖、褚 湖、陆湖、钱湖等村,分别送给有关代表红黄山牌香烟共10条,现金200元,要求他们选举时在另选他人栏内投尚旭一票。正式选举开始前,尚又通过电话和见面的形式,分别与其他党代表打招呼,让他们在选举时投其一票。12月16日,尚旭在徐圩乡党委换届选举中以39票当选为乡党委委员,致使组织提名的2名候选人非正常落选。
事件发生后,怀远县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检察院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实地,排除干扰,很快查清事实真相。县纪委决定,开除尚旭、褚作风二人党籍,给予王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有关部门撤销褚作风徐圩乡副乡长职务。鉴于二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县检察院已批准将他们依法逮捕。为此,怀远县纪委向全县发出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加强党性锻炼,正确行使权利,遵守组织纪律,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防止和抵制选举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全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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