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华茹)记者近日了解到,经过一年强力推进,我省民办学校团的建设工作取得飞速发展。截至2001年底,全省有94.3%的民办学校建立健全了团的基层组织,为推动民办学校的民主管理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发挥出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伴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我省民办学校得到迅猛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民办学校团的建设成为“空白点”。针对这一情况,2001年初,团省委联合省委高校 工委、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的中、高等学校团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团组织必须把民办学校团的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力争到2001年底,在全省经认定符合建团条件的296所民办学校中,全部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按照“纳入体系,规范管理,理顺关系,活跃工作”的方针,有党组织的民办学校,团组织的建立和开展工作在学校党的领导下进行;没有建立党的组织的,由学校所在地团市委协调建立团组织。民办学校较为集中、发展较快的郑州市,坚持凡具有一定规模的民办学校从筹备创建之初,就要着手建立团组织。辖区内民办学校已全部建立团组织的开封市则把工作重点放在了完善制度上,使这些学校团的工作更加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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