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国家将对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实行统一司法考试,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2年3月30日、3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上海市的考试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02年1月15日至30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双休日照常)
■报名地点:上海司法会堂(中山西路1538号)
■咨询热线:16005148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身份证明(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本人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3张,黑白、彩色均可;5.在上海工作、进修一年以上的非上海户籍人员可在上海办理异地报名。异地报名人员须提交上海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有关单位出具的一年期以上工作、学习进修等证明原件。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
2001年7月15日以前已办理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报名手续的人员,视为已办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手续,但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报名地点核对报名材料,确认参加考试。(通讯员施妍萍记者唐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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