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一月十日电(记者张传熙)在香港纠缠达四年之久的港人内地所生子女居港权官司,今天宣告到一段落。
香港终审法院上午作出裁决,涉及诉讼五千多人中三十多人获胜可以留港,另外一千多人暂时无须遣返,由入境处酌情处理居
港权申请,而其他约四千人则将面临遣返。
上午十时三十分终审法院宣布裁决结果。首席法官李国能宣读判词时间约二十分钟 。根据判词,凡未在终审法院一九
九九年一月二十九号判决前,向当局正式提出申请,或出生时父母尚未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案例,都被判败诉,当事人不能留
港。
保安局长叶刘淑仪下午在记者会上表示,将尊重法院的判决,并会采取措施执行法庭判决。她表示,港府在三月底前
不会遣返败诉内地人,但她希望败诉者能够和平返回内地。
至于在限期届满后,政府是否会采取强硬措施遣返败诉者,保安局长及入境处长李少光没有作正面回应。入境处处长
李少光在记者会上强调,当局有决心和能力将他们遣返内地。
另外,中国公安部今天发表声明,表示败诉者在三月底前返回内地不会遭到非法逗留香港的追究,保安局长叶刘淑仪
对此表示欢迎。而行政长官董建华就此呼吁,败诉者应返回内地,再提出居权申请。
上午法庭宣判时,有一千多名申请居留权的人士及其香港的父母、亲友到终审法院等候裁决,警方采取了严密保安措
施,气氛尚属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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