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残缺不全的门窗,低垂杂乱的电线……这是上海市思南路一座花园住宅的现状。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视察了本市一些历史文化风貌区和历史建筑后,提出要尽快制定地方法规,保护好历史建筑。
据了解,本市列入保护名单的优秀近代建筑有398处,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11个,历史文化名镇4个,历史街区1019.382万平方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视察中发现了一些不 尽如人意地方。比如,花园住宅变成单位办公用房,教堂变成酒店等商业用房。
为了对优秀历史建筑有效保护,需要对房屋使用人进行调整。委员们发现,目前,在房屋置换动迁、公房承租人安置补偿办法和标准、产权非公有的保护建筑产权人私权处置等问题上,尚无法律依据。长期以来,建筑保护资金主要依赖房屋所有者,由政府财政补贴只能维持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少数损坏严重的建筑的维修。为此,他们提出,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用法律手段调整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关系,调整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良性保护机制的形成。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副主任刘伦贤、胡正昌、漆世贵、张圣坤参加视察。
(记者周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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