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张勋 通讯员 孔献之) 昨天上午,深圳市中院举行今年首场刑事宣判执行大会,对4宗杀人案件作出终审宣判,罪犯王发长、周显政、林绪强、陶永刚等被随即执行死刑。
罪犯王发长(25岁,湖北省襄阳县人)
不满被炒报复杀人
2000年12月14日凌晨3时许,宝安区某公司领班丁某批评王发长违纪,并向总领班谢某报告,谢遂将王发长开除。王发长随后到宿舍取来一把水果刀,趁丁不备将其按倒,后用水果刀朝丁连刺数刀,致丁死亡。
罪犯陶永刚(25岁,河南省西华县人)
暴力抢劫肢解尸体
陶永刚、张慧芳(已判刑)于1998年10月认识覃某,同月31日下午4时许,陶永刚以打麻将为由骗覃到自己住处,持刀胁迫并用尼龙绳将覃捆绑。随后张慧芳持覃住处钥匙前往其家中搜得部分港币现金、存折、手表和一批金首饰。次日上午陶永刚逼覃说出存折密码,并到银行提取港币1万元、人民币1940元。上午10时许,张慧芳外出后,陶永刚威胁覃不许报案,覃不从。陶永刚顿起杀机,将覃按倒在床上用毛巾捂住口鼻,用手掐其脖子致其死亡,并将被害人尸体肢解后丢弃。
罪犯周显政(34岁,四川省大竹县人)
嫖资纷争性起杀人
2000年12月30日晚10时许,周显政与被害人庞某一起到塘尾村庞的住处嫖宿。事后,两人为嫖资分摊发生争吵,周显政一时性起,用小刀朝庞颈、胸、腹等处猛刺12刀,致庞死亡。
罪犯林绪强(28岁,广东省平远县人)
女友偷情菜刀割颈
林绪强于1995年在蛇口打工时认识被害人李某,并建立恋爱关系。1998年8月31日晚9时许,林绪强发现李与另一男子约会,遂争吵。在9月1日上午9时多,二人又争吵并发生扭打,林绪强用铁锤砸李头部数下,又用菜刀砍李颈部,致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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