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遵义1月13日电 最近一段时间,徐国强开着自己的出租车在街头转悠的时间少了许多。为了使这辆车能够继续开下去,一两个月来,他不得不分出部分精力,往返奔波于贵州省遵义市及其下属的红花岗区有关部门。
在革命历史名城遵义,许多市民都知道,徐国强开的出租车有“雷锋车”之称。从1996年底开始,当时32岁的徐国强就在车的后挡风玻璃上公开打出招牌,公布住宅电话及传呼 机号,承诺向老人、孕妇、残疾人及军人提供免费乘车服务。
尽管妻子没有工作,一家3口的生计基本上靠他开车的收入维持,但5年里他免费接送了近万人次,减少收入约数万元。他也因此先后被授予“中国百名优秀青年志愿者”、“贵州省优秀青年志愿者”、“遵义市十大杰出青年”、“遵义市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红花岗区青年志愿者之星”等称号,团贵州省委、贵州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正打算推荐其参评新一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
遵义市文明办负责人认为,“雷锋车”已不再是一辆单纯意义上的出租车,而是名城遵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亮点和一面旗帜,体现出了一名个体户高尚无私的品德和情操。
5年来,徐国强虽然也遇到过一些人的不理解,甚至遭受过几十、上百人的围哄,还屡屡接到骚扰电话……但他都默默地承受下来。而现在,令他寝食难安的却是一个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问题。
徐国强是从1994年开始从事出租车职业的,那时,遵义的出租车市场尚缺乏十分规范的管理,没有经营权有偿使用之说。1998年———也就是他的“雷锋车”打出“招牌”一年多以后,遵义市决定开展清理工作,整顿中心城区的出租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市场,对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有偿转让,每辆车转让费为5.37万元。
当年下半年,徐国强到红花岗区交通部门交纳了转让费,孰料事后得知,市里规定交费截止期限为5月29日,超期即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因而,转让费虽然交了,但“雷锋车”的有关营运手续却始终未能办理下来。
类似于“雷锋车”情况的出租车,遵义市共有15辆。2000年,鉴于中心城区出租车已经基本饱和,遵义市停止继续新增车辆,市政府在当年5月23日发布的通告中正式认定,红花岗区交通局收取出让费授予这15辆车经营权的行为“是错误的,应予纠正,责令停止营运……退还出让费”。不过,考虑到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有关部门并未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随着时间一天天流逝,今年6月,“雷锋车”的报废期限就要到了,这意味着“雷锋车”的营运也将到此为止。
去年10月,徐国强向遵义市人大、市政府、市文明办、市交通局等有关方面递交了反映情况材料及申请,要求通过正常交纳现规定的每辆10.65万元的转让费,落实经营权、更新车辆。他表示,如果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他将联合志同道合的出租车主,争取能够组建一支“雷锋车队”。
徐国强的申请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和理解,但一涉及具体操作,却又令人感到为难。
遵义市交通局运管处副主任王又新告诉记者,毫无疑问,“雷锋车”的精神值得大力弘扬和提倡,作为运输管理部门,希望行业中能够涌现出更多的“雷锋车”。然而,政策的连续性和严肃性也应该得到充分维护和尊重,解决了“雷锋车”的经营权,其他14个车类似的情况怎么处理?
据了解,遵义市政府有关分管领导的批示也表现出同样的顾虑,在指出“为保持‘雷锋车’形象”,请有关部门研究能否特殊处理的同时,也提到如果特殊处理,有没有负面影响?
该市交通局运管处初步草拟出一份报告,计划报请市政府召集各相关部门统一意见,研究特事特办的可能性。
遵义“雷锋车”的命运,正在等待最后的裁定。(记者 谢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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