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报道了“学生停课捡棉花”的问题,在敦煌市上下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也极大地震动了该市的各级领导。
不料,在此之后记者去敦煌市采访,所到之处均遭到被采访单位的拒绝。
一个开放的旅游城市,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记者感到十分纳闷。经多方了解后得知 ,原来敦煌市于不久前出台了《关于加强驻敦记者站和来敦记者新闻采访活动管理的意见》,导致全市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对新闻采访噤若寒蝉。
2001年11月中旬,敦煌市以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联合署名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加强驻敦记者站和来敦记者新闻采访活动管理的意见》,由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分别转发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并于11月14日在《敦煌报》头版刊登,敦煌电视台也多次播出。
这个《意见》规定,凡是到敦煌市采访的新闻记者,必须同时持有国家新闻出版署制发的记者证、新闻单位的介绍信及居民身份证,否则,各单位不予接待。《意见》中特别规定:对涉及全局及副科级以上领导的批评报道,要征求当地宣传部门的意见,并与当事人和有关领导通气。
《意见》最后虽然也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自觉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但实际上却使各部门、各单位对舆论监督有了“挡箭牌”。
据几位驻敦煌记者站的同行介绍,自敦煌市出台《意见》后,他们在当地的采访活动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阻力。在采访中,副科级以上领导要么不见,要么见到了也不介绍情况。他们认为,所谓“对涉及全局及副科级以上领导的批评报道,要征求当地宣传部门的意见,并与当事人和有关领导通气”,实际就是要得到他们的同意和批准,而对于舆论监督方面的报道,谁会同意、谁又敢批准呢?所谓“自觉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根本就是一句空话。(张蔚波 李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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