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思戈慧)毁掉法律文书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日前,陕西大荔县工商局城西所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多次遭到对方拒绝,并两次将法律文书扔进废纸篓内,大荔县工商局城西所的执法人员气愤地告诉记者:这是一种严重抗拒工商执法行为。
据大荔县工商局城西工商所的田伟、王晓两位同志介绍说,因大荔县邮政局城关支局超越营业执照范围,元月7日下午2时左右,他俩奉执法小组之命给该县邮政局法人代表送达 《大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询问通知书》,该局局长仵某大发脾气并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其后,仵局长将通知书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内。元月8日,他俩又给该局送过两次,但未找见该局负责人。元月9日8时5分左右,田、王二人在邮政局见到了仵局长,仵局长依然态度蛮横,拒绝签字并再次将通知书扔进了废纸篓内。
元月9日,记者随大荔县工商局城西所的执法人员一起去该县邮政局送通知书,仍然遭到该局办公室人员的拒绝。该局的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仵局长去西安办事去了,他说:“仵局长不会毁掉法律文书的,”因为他想“仵局长的素质不会这么差”。本报将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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