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月14日电(卢晶、海薇) 浙江省海宁市一政协委员因一时兴起玩车伤人,造成一死四伤的严重后果。日前,当地法院因其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现年47岁的俞庆是海宁市政协委员,民盟成员,海宁市体育运动委员会竞赛科科长。据法院调查,今年9月,海宁市体委在本市硖石镇桃园里健身苑举办体育比赛活动,下午3点 多钟,体委职工黄幼静驾驶浙FC6984号“长安”旅行车送水至现场,并将车停在健身苑西侧的小路上。俞庆见黄幼静下车后,遂进入该车驾驶室内,顿生强烈的开车欲望。不顾自己未经过专业驾驶培训,即点火启动,驾驶汽车沿道由北向南行驶。由于措施不当,先后撞到居民邬二宝及参加活动的体育教师余兆铭、朱德龙,施敏、宋海江等人,并撞上停放在路上的摩托车、助动车等车辆,造成施敏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朱德龙、宋海江重伤,邬二宝、余兆铭轻微伤及财产损失4300余元的后果。
法院认为,俞庆在居民区内无证驾驶车辆,造成一人死亡、2人重伤及多辆车辆损坏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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