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在昨天举行的本市教育听证会上,市教委副主任袁晴凯认为,调整中小学学杂费是学校正常运转的需要,据估算,本市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最低需要1308.75元,初中最低需要1340.75元,普通高中最低需要4234元,才能保证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而目前本市小学生人均实际公用经费只有386.20元,初中795.25元,高中3334元,与实际运行的最低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公用经费极度欠缺,学校正常运转难以维持,教育质量也就难以保证。所以,调整中小学学杂费标准是适应教育现代化,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需要。
另外,近年来教育的一些经常性费用一直呈大幅增加的趋势,如水、电、气提价和“煤改气”以及集中供热也使费用急剧增加。目前本市中小学学杂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是此次调价的一个原因。
袁晴凯指出,目前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年收入8464元,农民人均年收入4597元,调整后的小学杂费,分别占农村和城镇家庭收入的0.72%和0.7%,调整后的初中杂费,分别占农村和城镇家庭收入的1.3%和1.1%,从家庭实际收入看,调整中小学学杂费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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