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龙口讯 山东龙口市土地储备中心坚持舆论宣传和完善制度双管齐下,有力推动了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开展。
针对部分群众对土地作为资产经营存在模糊认识的情况,该中心以报刊、电视为主要载体,结合印发宣传材料,在重要路段悬挂横幅,参加科普大集,对用地单位进行咨询、组织座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深入宣传土地储备的法律、法规,取得显著效果。
同时该中心与有关职能部门商定并经市政府同意规定,从去年11月1日起,建设单位在申报项目立项和申请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时,除提供其他材料外,还必须持有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使用储备土地证明书》,否则有关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保证了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和国有土地的保值增值。
成立3个月来,该中心已依法储备土地588亩,出让土地55亩,实现增值资金70余万元。(于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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