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12日中午12时许,嵩明县盟台东路个体老板袁某将嵩明县杨林肥酒厂的业务员陈明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59个小时。截止记者发稿时,陈明富尚未获得人身自由。
个体老板横蛮抓人
昨日中午12时40分许,记者驱车前往嵩明采访。采访得知:元月12日中午12时许,嵩明县杨林肥酒厂的业务员陈明富到一经销商送货时,突然被一中年男子(非法限制陈明富的 袁某)用手抓住其头发强行带走。
事发后,当酒厂得知其业务员被人强行抓走了后,酒厂领导立即向主管单位嵩明县计划与贸易局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同时还对陈明富打电话核实情况,但陈的电话虽通却一直没有接听(后来得知是袁某不让其接听的)。当日下午2时许,酒厂厂长沈建平向嵩阳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
元月13日上午11时许,酒厂见袁某还是不放人,又向110报案。
邪恶为何压到正气
昨日中午12时45分,酒厂厂长、酒厂的法律顾问等人员到袁某处协商解救陈明富。
袁的妻子等人得知酒厂要求放陈时,立即大吵大闹:“你们咋那样,酒厂不开发票给我,绝对不放人!”双方当事人持续了大约10余分钟后,袁某也赶现现场,并大声扬言道:“你们一行人员不走,我将分分钟摆平,气势非常嚣张,并指手划脚地指向酒厂的法律顾问及记者,赶快滚出袁氏商行,否则将用暴力对待(后来得知袁在嵩明“势力”较大),律师、记者见对方“火药味”异常浓,只好后退数十步。
当日12时55分许,律师立即向当地110报案,10多分钟后,嵩阳镇派出所两民警赶到事发现场,两民警要求双方当事人到派出所作询问笔录,当酒厂一名员工提出将陈解救出来,袁立即冲上去用双手封住该员工的衣领,幸好袁的野蛮行为受到2民警的制止。于当日1时20分,2民警将袁等人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作询问笔录时,袁再一次威胁律师和记者。随后,袁邀约10余人也赶到事发现场助威。
陈明富仍在袁限制自由
下午1时35分,双方当事人在未达成放人协议时,袁愤怒走出派出所,并声称:“酒厂不答应我的条件,绝对不会放人。”
下午4时左右,记者采访得知,袁与酒厂原是合作关系,后因某种原因将袁的经销商资格取销,重新调整了新的经销商,袁以此而怀恨在心。该酒厂的法律顾问认为,既使袁与酒厂有经济纠纷关系,袁应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不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下午5时30分许,酒厂厂长再次来到袁的住处协商要求放人,但袁仍置之不理,同时提出要求酒厂方给其要求,才能放人。截记者昨晚11时发稿,陈明富还被袁继续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柏立诚(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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