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安耀武)近一个时期以来,太和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副所长何付凯的先进事迹经本报浓墨重彩地宣传之后,在江淮大地引起强烈反响。1月8日,国家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在京召开表彰大会,追授何付凯同志“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会上,由何付凯生前同事、个体户代表及本报记者组成的何付凯先进事迹报告团的报告引起与会代表的强烈共鸣,中央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从而把何付凯先进事迹的宣传推向新的高潮。
何付凯1994年从部队转业分配到太和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7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时时从国家利益出发,秉公执法,处处为群众着想,热情助人,做出了不凡的业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地实践了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赢得了基层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和爱戴,树立了基层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2001年6月29日,因劳累过度,心脏猝死,倒在了他热爱的工作岗位上。
2001年8月15日,在何付凯去世一个多月之后,本报以《生命辉映“红盾”》为题,在C1版头条位置率先刊登了何付凯的先进事迹,引起读者的普遍关注。省委副书记沈跃跃看了报道后,立即作出批示:“何付凯同志事迹感人,是基层干部,尤其是部门驻乡镇站、所干部的学习榜样。”副省长卢家丰作出批示:“何付凯同志长期以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奋工作,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种精神值得广大工商干部学习。”此后,为了更进一步地挖掘何付凯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其精神,本报专门派出记者深入太和县,到何付凯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进行采访,先后在A1版头条或显著位置以《平凡岗位显忠诚》、《贫穷与富有的辩证法》、《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光辉典范》等为题进行追踪报道,在江淮大地掀起了学习何付凯的热潮。
为表彰何付凯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他的崇高精神,树立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2001年10月29日,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决定,追授何付凯同志“优秀基层干部”荣誉称号,并在全省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中,广泛开展向何付凯同志学习的活动。2001年12月24日,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文,作出追授何付凯同志“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号召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职工向何付凯同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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