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宁江)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宣布:从今日起,人民法院开始有条件的受理和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行为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纠纷案件。此番法院对此类案件局部解冻,意味着类似“银广夏”这样股民状告上市公司的案件可以进入法院实体审理。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发出《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 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直辖市等中级法院从今日起对股市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予以受理。虚假陈述案是指证券市场上证券信息披露者违反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提交或公布的信息披露文件中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陈述或记载,侵犯了投资者合法权益而发生的民事侵权索赔案件。受理的条件是:这类案件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查处,当事人依据查处结果作为事实依据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方予受理。
最高法院今天将此类诉讼限制为单独诉讼和共同诉讼两种方式,排除了集团诉讼。最高法院负责人解释说:由于诉讼参与人数可能众多,情况会很复杂,特别是各个当事人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数量、价位均会有所不同。目前难以通过集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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