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噪音“轰轰”,浓烟滚滚,合肥美菱大道268号两幢楼的居民不堪忍受土锅炉戕害,一纸诉状,将这家建锅炉的单位告上法庭。记者昨获悉,合肥西市区法院对此作出判决:该单位即日起将这台“害人”的燃煤锅炉淘汰,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1400元。
据居民代表介绍说,1997年上半年,这家单位为经营酒店的需要,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就违法建了一座燃煤锅炉,型号为DZL1—0.8,并装在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11幢和19幢 住宅楼之间,距离约为20米。自从这座锅炉建好后,附近居民说:“就感觉整天生活在火山口上。”每天从凌晨4时到夜间11时许,这座锅炉就源源不断向周围释放噪音,并排出黝黑的煤烟,使这两幢楼的居民无法正常生活。孩子学习时要戴上耳塞才行,房间里常堆积着一层黑灰。居民多次找执法部门协调,而这家单位始终不理睬。2000年4月21日,合肥市限期在2000年10月30日淘汰所有的土锅炉。但这家单位始终不予淘汰。2001年10月22日,居民们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截至记者发稿时,居民已向法院交了“执行申请书”,申请法院依法查封,并强制拆除土锅炉。(本报记者 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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