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1月15日消息:湖南省桑植县电力集团原董事长杨吉发因雇凶报复致1人死亡,今天被张家界市中级法
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判处死刑,同案4名被告被判处死缓和有期徒刑。
据新华网报道,去年3月18日,被告人杨吉发因其女儿搭乘出租车与司机发生争吵,为报复司机,杨即用电话纠集
本公司职员龚佑铭、朱科林、剪相成和该县路灯管理站原站 长龚现华等人乘坐本单位的吉普车,约当晚7时许,在县城一汽车
修理店找到了与其女儿发生争吵的司机高嵩,杨等人下车即问高为什幺要骂人,高予以否认,龚佑铭、龚现华遂将高从驾驶室
拖出殴打。
高嵩的女友从车上出来求饶,也遭到耳光和脚踢。高嵩从地上爬起后,龚等人又朝高的头部、胸部、背部拳打脚踢,
致高嵩再次倒地并四肢抽搐。杨吉发见事不好,即让同伙将被害人高嵩送医院抢救,但送到医院时,医生诊断高嵩已死亡。
案发后,5名被告人除龚佑铭投案自首外,其它4人于当天和第二天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还从杨吉发家中和办
公室缴获杨私藏的“六四”式手枪子弹、运动短弹、运动长弹共1043发。
同案被告人龚佑铭犯故意伤害罪,但有自首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朱科林被判处无
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龚现华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剪相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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