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月16日消息: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收受巨额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昨天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玉书犯受贿罪、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对李玉书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报道,李玉书在担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兼任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等建设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接受杨树清等人的请托事项,先后索要和收 受贿赂价值人民币893万余元。李玉书还对242万元人民币、9.1万美元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李玉书所受巨额贿赂,相当部分用于“包二奶”,在年仅16岁的情妇赵某身上,他就花了200多万。
据报道,这位令李玉书倾倒的小姑娘1983年1月17日出生,颇有些姿色,到案时才18岁。面对专案干警,她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对干警们的提问也总是避而不答。经过其母的劝说,赵某终于向干警们坦白了她与李玉书的不正当关系。
1999年6月,16岁的赵某在成都一家咖啡厅打工。经人介绍,赵某与46岁的李玉书相识。李对娇艳动人、还是处女的赵婷一见倾心,频频打电话约赵某见面。见面时,李玉书谎称自己是新加坡来华经商的商人,名叫李理,生意异常红火。当晚,在李玉书的强烈要求下,这个16岁的小女孩与比自己父亲还要长几岁的中年男人发生了第一次性关系。从此,二人一直保持这种不正当关系,赵某被其长期包养,成了“二奶”。
发生了几次关系后,李玉书把自己的真实身份告诉了赵某。并反复叮嘱赵,不能向任何人透露他的真实身份。
1999年9月,李玉书以赵某的名义,在成都丽都花园花61万余元购买了一套豪宅,作为他到成都后与情妇寻欢作乐之所。2000年7月,李玉书将赵某的户口从攀枝花市转到成都市石板滩落户。同年10月,李将位于成都百花东路的一个门面和18万元人民币交给了情妇赵某,开了一间茶坊,由年仅17岁的赵某负责经营管理。2001年4月,赵某看到满街飞跑的轿车,心里直痒,李玉书当即为赵购买了一辆新款富康车。上户时,李玉书故意将户名填为“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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