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4日,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消费者买房时,要小心开发商设置的“陷阱”。 去年,郑州市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房地产业相关投诉765起,是当年的投诉热点之一。据郑州市消协介绍,购房“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开发商随意口头承诺;开发商以虚假批文出售房屋;以“认购书”等格式合同制造定金“陷阱”;不规范使用合同,单方选定合同条款。为此,郑州市消协郑重警示消费者——
对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买房前核对开发商经营销售资格;签订正式合同前,慎重签订购房合同,对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要拒绝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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