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海海关调查局局长季永珍犯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被判无期
本报讯 原上海海关调查局局长季永珍,因犯贪污、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昨天被市一中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同时对其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共计300万元的财产予以追缴。
现年61岁的季永珍于1994年3月起,先后担任上海海关调查处处长、调查局副局长、局长等职务,负责调查处以及调查局的工作。
法院经审理认定:2000年1月,季永珍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并侵吞调查局的业务单位———上海国泰拍卖行以“春节慰问费”名义送至海关调查局的3万元人民币。1994年至1997年三年间,季永珍利用担任海关调查处处长、调查局副局长、局长的职务之便,在经营大额罚没物资定向处理拍卖的过程中,使得常熟物资公司从中牟取巨额利润。期间,季永珍多次收受该公司贿赂,包括价值人民币45万元的梅园山庄别墅一幢,该公司总经理钱锦荣的贿赂款人民币10万元,价值4万余元的红木家具一套,并向该公司索取用于合伙开饭店的资金30万元人民币。
此外,根据侦查机关查获并扣押的物品,以及审计报告等证据证实:季永珍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计人民币172万元、港币12万元及3万美元。
法院认定,季永珍贪污人民币3万元,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89万余元,另有20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季永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法院决定对季永珍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
法院同时判决,对季永珍巨额财产中明显超出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人民币172万元、港币12万元、3万美元的财产予以追缴;季永珍贪污所得人民币3万元、受贿所得人民币40万元、红木家具一套及常熟市梅园山庄一套房屋予以追缴。(通讯员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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