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1月17日消息:造成92名矿工死亡的江苏徐州“7·22”煤矿爆炸事故周二开庭审理。
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5名被告人在徐州市贾汪区法院接受了审判。由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国家、集体财产的巨 大损失,检察部门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
据检察日报消息,这5名被告人是贾汪区贾汪镇岗子村五副井股东权鑫、左传朴、刘桂新、吕世栋和安全井长常德运 。
7月13日,已被责令停产整顿的徐州岗子村五副井在井下事故隐患没有排除,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恢复 生产,导致7月22日该井发生爆炸事故,造成92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8.2117万元的特别严重后果。
另外,检察机关还指控,为了岗子村五副井的生产经营,1999年底被告人权鑫与庄金才(五副井另一股东,已由 徐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伙同虚报注册资金150万元,申报成立了徐州海程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据悉,“7·22”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的孙景智、刘旺节、高后学等7名犯罪嫌疑人,此前已由徐州市贾汪区检察 院提起公诉。(雪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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