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狗咬不咬人?”
“不用怕,这狗不咬人!”
1月2日上午10时许,家住宁夏银川市新市区的安徽外来打工人员王淑玲,怀抱着正在吃奶的8个月的孩子,行至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新市区营业管理处大门约三十米处时,突然发 现大门口有一条狼狗正在虎视眈眈地四处张望。
听信了管理处大门口一个小伙子的话,王淑玲便继续前行。当她刚迈出几步,狼狗便猛地扑上来,一口咬住她的左小腿。情急之下,她一手护着怀中的孩子,一手用力推搡狼狗。狼狗却越扑越猛,她只好放开狗,紧紧抓住小伙子的衣服求救,小伙子竟然推开她,一头扎进管理处大院。
“救命啊,救命……”王淑玲急切的呼救声,惊动了附近六十多岁的姜允芳老人。老人从家中跑出来,一边用穿着靴子的脚猛踢,一边拿起拴狗的链条击打,终将这条发疯的狼狗赶跑。与狼狗的生死搏斗持续近20分钟,王淑玲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左小腿被狗咬伤,且小腿前外侧和后侧分别有约12厘米×3厘米和11厘米×2厘米两处创伤,皮肤及部分肌肉缺损,呈肉泥样组织覆盖;足底和小腿感觉下降。
连日来,王淑玲被狼狗咬伤的消息通过媒体传开。自治区党委常委、公安厅厅长李顺桃责成公安厅治安总队调查处理这一事件。1月10日,银川市公安局新城分局接到指令,立即将这只名叫“欢欢”的狼狗当场击毙。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庞明元也邀请法律学者看望王淑玲,并要求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尽快介入此事,依法为王淑玲讨回公道。
事发后,虽然银川新城区自来水公司一再声称这条狼狗不是本单位豢养的,但该公司还是先后分三次给王淑玲送来了5000元的治疗费。
据介绍,仅有几十万人口的银川市,目前已有各种犬类16000只。市民普遍认为,如果不是国家安全部门或一些机关单位出于保护公共财产的目的而养狗,一般居民完全没必要养狗。因为养狗除了引发狗咬人的血腥事件外,还会引起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社会问题。而犬类管理严重失控,禁限养狗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则是狗患成灾的关键所在。要想管住狗,必须用重典。
据了解,王淑玲被狼狗咬伤事件发生后,银川市民们对出台《银川市犬类管理办法》的呼声更加高涨。按照“禁限结合,总量控制”的原则,该办法明确规定:严禁饲养体重10公斤以上或体长60厘米以上、高40厘米以上的犬和猎犬、狼犬等烈性犬;市民所养的小型观赏类犬,市民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准养手续,其手续费在1500至2000元之间。 (本报记者周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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