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6日讯(记者姚)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去年以来,该局组织对1021件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修订3件,废止12件。为便于各地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工作的顺利进行,日前该局将这次清理工作的有关情况作了通报。
此次修订完成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广告管 理条例施行细则》、《关于保税区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被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违法案件审批规定》、《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商标评估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口照相机市场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登记管理的若干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关于黄金市场管理几个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关于查处投机倒把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联合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外经济贸易部、外交部关于受理南朝鲜商标注册问题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整顿酒类商标工作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国内贸易部关于加强棉花市场管理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内企业在香港发布广告管理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关于加强肥料、农药、种子市场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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