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在2002年春节对本市城镇离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的生活补助。凡本市城镇2001年底以前已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均为本次生活补助的发放对象。
具体标准为:退休(职)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50元;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退休时按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对年龄在80周岁 以上(1921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高龄老人,补助金额每人为150元;男性年龄在70周岁(193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性年龄在65周岁(1936年12月31日前出生)及其以上的退休(职)人员,月养老金不到700元的或月生活费不到560元的,补助金额每人为100元。以上各类人员补助不重复享受,并按就高标准执行。
本报讯(记者陶健)春节前,本市五类特困人员将成为市总工会重点扶助对象。
这五类重点帮困人员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280元),但未纳入社会救助或享受社会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低收入特困职工家庭;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或需长期治疗的慢性病,按本市医保制度规定个人负担医药费后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因收入低,子女读书负担重,严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家庭;下岗、失业、长病假、协保、离岗等人群中特困职工家庭;因遭受火灾、水灾等特大灾难,生活暂时发生困难的其他困难职工家庭。(通讯员薄凤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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