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向朝阳)记者昨日从四川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底之前,四川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用工机制将实现根本转变,职工要逐步解除国有身份;原劳动合同未满期的职工被解除国有身份后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职工购买本企业股权,可以享受一定优惠。这是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对相关问题作出的规定。
省委、省政府的《意见》规定,原劳动合同未满期的职工被解除国有身份时,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货币或资产等形式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本企业(解除)前12个月正常经营情况下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即工龄满1年发1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可以按企业所在地当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被解除国有身份的职工不与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企业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被解除劳动关系后,由所在企业为其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费并发给基本生活费直至退休年龄,但企业不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意见》同时规定,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在今年内全部改造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家明确规定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的少数企业之外,其余企业均可逐步改制为国有相对控股或参股,对于不能形成竞争优势、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国有资本都要加大退出力度。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职工购买本企业股权,可以享受一定优惠。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有42家,职工达40余万人,其中成都本地企业包括四川旅行车制造厂、成工集团、全兴集团、成量集团、旭光电子和成都商业银行等。此前,部分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已经实现了用工机制的根本转变,但未转变国有身份的职工比例仍然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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