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萧山1月16日讯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税费改革的决策和部署精神,最近,浙江省委、省政府在认真总结上虞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今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这是省委、省政府从浙江实际出发,为减轻农民负担,加快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今天下午,省委、省政府在萧山召开部分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进一 步听取对全省农村税费改革方案的意见。省委副书记、省长柴松岳,省委副书记周国富在会上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吕祖善,副省长章猛进等出席座谈会。
自2000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重要决策以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对我省的试点工作作出了研究部署。省里专门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柴松岳担任组长,并确定在上虞市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各市、县党委、政府也成立了领导机构,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试点的实践证明,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不仅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而且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要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欢迎和拥护。
柴松岳在座谈会上强调,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这也是农村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这项改革的十分重要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柴松岳指出,这些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比较快,同时经过最近两年时间的全面准备和上虞等地的试点,为我省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打下了较好的思想基础、经济基础和工作基础,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为此,省委、省政府及时作出了今年全省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的决策,并根据既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总体要求,又要坚持从浙江实际出发,积极而稳步地推进改革的原则,提出了“减停免稳、合理负担、转移支付、配套进行”的改革总体方案。这一改革方案,经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报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委、省政府将作出具体部署,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务求成功。
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各方面利益关系,政策性强。柴松岳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起全面责任,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建设到位、工作作风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测算,制定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工作,实事求是,严格按政策办事。要认真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化解矛盾,完善有关配套政策,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记者 周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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