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江平)蚌埠市以多种渠道分流、安置下岗职工。截至去年底,已有2.7万名国企下岗职工顺利走出再就业服务中心,出中心人数已占进中心总人数81.8%,为国企改革、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1998年以来,随着国企改革力度的加大,蚌埠市共有3.3万名国企职工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该市工作重点就从过去的“进中心保生活”转向“出中心 再就业”,采取多种措施促使他们快出中心、多出中心。
促进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鼓励自谋职业,是该市促进下岗职工出中心的重点工作。在广泛深入宣传的同时,积极落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给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吃了“定心丸”。在此基础上,该市对关闭和破产企业资产变现和土地出让资金,全部用于职工一次性领取的安置费;对出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提前出中心的,实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自谋职业开办费政策,仅此一项,2000年一年就有4000多人离开中心自谋职业。
帮助有困难的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是他们工作的又一重点。该市不仅规定用人单位招收工人应优先录用在中心的下岗职工,而且帮助再就业有困难的人员解决具体困难。一是开展免费培训,提高再就业技能。二是建立就业联系制度,开发社区服务新岗位再就业。三是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工作,促使大批下岗职工提前出了中心。
该市还敞开办理失业登记,并为失业下岗职工提供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该市主动为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职工办理失业登记,以保障基本生活,而不论企业是否欠缴失业保险费;经市政府批准的重点企业,其下岗职工提前出中心未领完“三三制”资金的,分别由市财政和劳动部门一次性拨付给企业,仅2000年一年,下岗职工出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的就有600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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